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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女士 | 悬赏:0 | 分类: 工商变更 | 地区: 浙江 | 浏览 954 次 | 2020-05-21 09:24:15
我公司为一家汽车维修公司,2017年成立时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19年全年销售额为300万元,2020年受疫情影响销售额大幅下降,月均销售额不到10万元,请问我公司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?
2020-05-21 09:24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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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 会计 提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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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 | 会计 2020-05-21 09:24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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