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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年度汇算之哪些情形需要补税?
来源:未知来源 时间:2025-04-15 00:00:00浏览次数:35次
多来源收入合并:纳税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(综合所得),合并后适用税率可能高于预扣率,导致补税。
预扣率偏低:如劳务报酬、稿酬等预扣率(如20%)可能低于年度合并后的实际税率(如25%或更高)。
年中未填报扣除项:如子女教育、房贷利息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时未填报,年度汇算时补充填报可能减少应纳税额,但若之前预缴税款不足仍需补税。
扣除标准变化:如年中新增扣除项目(如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扣除)。
年终奖单独计税选择不当:若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,但综合所得合并后税率更高,可能需补税。
集中取得劳务报酬:单次收入较高时预扣率(如30%-40%)可能仍低于全年综合税率。
境外所得:境内居民取得的境外收入需自行申报,若未预缴税款需补税。
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叠加:个体工商户业主等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合并后税率可能上升。
优惠到期或条件变化:如部分一次性奖金优惠、股权激励政策等未延续,可能导致补税。
单位预扣时计算错误(如漏扣税或适用税率错误),需在汇算时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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